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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互联网合理才能存在,别把分销玩成传销》
发布日期:2015/12/16   刘伟斌   阅读: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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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工商总局认定多家微信营销公司为非法传销,其中包括红极一时的WV梦幻之旅和云在指尖。这些依靠拉人头、层层提成的销售模式,虽然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其中的猫腻,然而,却总是能够在一段时间内大行其道,进而搞得如火如荼,逼得政府不得不出手清理,只能说,在中国聪明人实在太多。

很遗憾的是,这些人的聪明没有用到实处。一切只以赚钱为目的,而不以提升用户体验为根本追求的商业模式,都是耍流氓。它或许能够在一段时间内引起不明真相的好奇者和急功近利之徒的狂热响应,但终究不可能走远。

而作为参与者,一旦你所参与的某个事业遭遇这样的打击,无论是对创办人,还是普通成员,都会是一个不小的损失。人们至少会怀疑你的品格:“喔!原来你所一直热衷的事业,竟是一个非法的东西!”

信用,是自媒体时代最宝贵的资产,不要轻易透支你的存量。

话说回来,官方否定WV和运在指尖的传销模式,不等于否定微信分销模式。传销与分销的根本区别是:是否以提升用户体验为根本目标。

传销是为了快速发财获取暴利,其目的是拉人头,赚提成。分销是为了快速把产品提供给需要的人群,从中获取服务费。

传销大多设置很多层级,层层提成,只要有好奇的下家,就会有贪婪的上家。但分销通常不超过3层,因为太多的层级分销明显不利于降低流通成本,不符合消费者利益,最终不可能长久。

传销的参与者大多是冲着商业模式去的,先重盈利模式,而后才考虑产品,或者干脆不在乎产品;而分销的参与者首先必须是产品的粉丝和用户,因为爱上一个行业和一个品牌,而后才参与到这个品牌的建设和传播中来的。

这让我想起永图微商学院的校训:“敢为天下先,追求极致体验”。传销者通常都不乏“敢为天下先“的勇气,却缺乏“追求极致体验”的精神和责任心;而分销一定是两者并重,不可偏废。

最后想强调一点,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任何小聪明都走不远。因为信息高度透明,不诚信和不靠谱的商业模式很难有长时间生存的土壤。在这个时代创业,立心首先要正,要诚,要慎用身边的资源。

因为这个时代才刚刚开始,后面得机会很多,别急着一下子就把自己透支了。

移动互联网的本质是“去中介化”和“去中心化”。衡量一个商业模式是否靠谱的标准,就是看它能够在“去中介化”和“去中心化”中发挥效用。

“去中介化”不是说中介不需要存在,而是中介必须发挥增值意义。所谓一键分享,固然提供了信息传播的价值,但如果一键分享的回报超越了它所提供的价值,那么这个分销模式就会变得畸形,最终无法正常发育长大。

黑格尔说:“存在即合理。”

移动互联网:合理才能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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